关于申报2023年年终一次性奖金
及12月份岗位绩效奖金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
按照相关工作安排,2022-2023年各类尚未发放的奖励绩效将于12月发放。 根据我校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文件及财务制度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及12月份岗位绩效奖金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2023年年终一次性奖金
(一)发放范围
1.教学单位应根据本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规定,在本单位“奖励绩效”和“突出业绩奖励”项目资金额度内,发放各类奖励绩效;非教学单位(部门)的奖励绩效由人力资源处统一核算发放。
科研项目经费也可以发放年终奖。
2.2019年12月31日前入职派遣制人员,属教学单位的,可将拟发放的奖励绩效统一报人力资源处,相应经费由所在教学单位承担;属非教学单位(部门)的,由学校参照事业编人员学校管理绩效奖金实际执行标准,核算年终一次性奖金。
学校汇总发放明细报派遣单位,由派遣单位按其年终一次性奖金有关政策,于12月发放。
3.其他已离职人员,由原部门按照校外人员以劳务费形式进行发放。扣缴的劳务税于2023年度汇算清缴时,由其本人在“个人所得税”APP客户端操作,统一并入年度综合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并按照系统实际应纳税额予以补退。
(二)申报要求
1.教职工人员
(1)填报途径
各教学单位需通过“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的“年终奖申报”模块进行填报。
(2)项目选择
①属于本单位“奖励绩效”的,发放项目须选择“其他年终奖”;
②属于本单位“突出业绩奖励”的,发放项目须选择“突出业绩年终奖”;
③科研项目经费发放的科研年终奖励,发放项目须选择“科研年终奖”。
由于发放项目混淆将会影响后续多项工作,请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绩效所属分类进行申报。
(3)填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14日17:30前,完成系统申报及审批工作。
(4)报送要求
各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线上提交发放单据,同时,审批人员在“网上审批系统”中完成线上审批(无需提交纸质版)。
2.派遣制人员
(1)填报途径
各教学单位需报送《2019年12月31日前入职派遣制人员2023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发放单》及校内支出报销单(已通过其他渠道发送各教学单位)。
(2)填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11日17:30前,完成报送工作。
(3)报送要求
纸质版:报送人力资源处社会保障科(滨海校区言泉楼502室)。
电子版:报送邮箱 ljd@tust.edu.cn。
二、12月份岗位绩效奖金
(一)填报途径
各相关单位仍需通过“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填报,申报及发放流程不变。
(二)填报时间
请各单位务必于12月8日17:30前,完成申报及审批工作。
(三)报送要求
各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线上提交发放单据,同时,审批人员在“网上审批系统”中完成线上审批(无需提交纸质版)。
三、年终奖申报指南
第一步:登录校园网个人信息门户;
第二步:查看“财务信息”;
第三步:登录“网上申报管理系统”,在“年终奖申报”模块中进行“年终奖发放录入”;
第四步:填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选择正确的发放项目,进行线上提交发放单据;
第五步:审批人员登录“网上审批系统”,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
“网上申报管理系统”线上提交及“网上审批系统”电子签批具体操作请参见财务处网站“服务指南”版块。
四、相关联系人
人力资源处薪酬福利科 李洪志
电话:60602088(河西校区) 60601619(滨海校区)
人力资源处社会保障科 刘建东
电话:60600198(滨海校区)
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 牛星 程炯梅
电话:60600207(河西校区) 60602790(滨海校区)
为了按时、准确地完成全校教职员工2023年年终一次性奖金及12月份岗位绩效奖金的发放工作,请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及时间完成相关系统申报和材料报送工作。
敬请周知,谢谢合作!
人力资源处 财务处
202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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