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凭证影像化票据粘贴要求
各位老师:
为方便学院及教师对预算经费、专项经费、科研经费等项目收支情况的查阅、调用会计凭证和原始资料等,顺利完成各类项目经费的审计验收工作,财务处从2020年12月1日起对会计凭证及原始单据进行影像化处理,并形成电子档案,便于教师随时选取使用。
为保证单据扫描效果,将票据粘贴方式调整为平铺粘贴,具体要求如下:
1.票据粘贴单左侧预留出2-3cm用于凭证装订,票据均需平铺粘贴在A4纸上,请勿遮挡和覆盖。
2.粘贴票据时用胶水或胶棒,均匀涂抹于票据的背面五个点位(票据的四个角和中间点位),确保牢固和平整。请勿使用双面胶、透明胶、订书钉、大头针等固定票据。
3.根据签字权限在网报系统打印出的报销单上签字,后附所有附件,用回形针别在一起,即可投递报销。
财务处
2020年11月27日